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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3月31日点击:3777次分享:

(一)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工资的计算方式: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错误认为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资标准,但根据规定,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并且应该按照应发数计算而非实发数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只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后的连续工作年限。

(四)工龄的特殊举证:

如果劳动者主张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高于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应由劳动者负责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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