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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6月22日点击:1470次分享: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在某起故意杀人案件中帮助毁灭证据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近日,本所接受其亲属的委托,指派刘铁军律师担任刘某某的辩护人。


在接受委托后,刘铁军律师立即会见刘某某了解案情,与办案机关联系,并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关于不应对刘某某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从事实上和法律上提出刘某某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法律意见。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刘铁军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对刘某某不予批注逮捕,并予以释放,被办案机关羁押多日的刘某某重获自由。
此次案件辩护的成功充分体现了铭达律师专业的执业水准。铭达律师将始终秉承“法铭我心,达于致公”的理念,致力为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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