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010-88869557     公司及金融业务专线:13911311222  13901014778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研究  >  劳动争议
时间:2020年03月31日点击:1515次分享:

用人单位往往认为如果员工先提出辞职的,就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对不想再用的员工常常利用各种手段迫使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达到不用向辞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

关于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用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存在两种情况:

1.如果是非用人单位的原因,员工因个人因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Copyright (c) 2024 北京铭达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10-88869557 京ICP备1201861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5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