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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4月07日点击:1321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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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了解和学习运用《民法典》,《大家说法》栏目推出《静韬说法典》,由我所合伙人汲静韬律师主讲。

本期主题为“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汲静韬律师认为,如果在婚姻过程中,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是可以请求撤销婚姻的,但必须得在一年内提出。因为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针对上述规定,汲静韬律师做出如下解读:

什么样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

目前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个案判断。

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婚姻效力

有重大疾病并不意味着不能结婚或者结婚无效,只是隐瞒对方婚姻存在或被撤销的风险。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

请求撤销婚姻必须向法院起诉,且必须在一年内提出。

汲静韬律师提醒道:婚姻稳定直接影响家庭幸福。任何隐瞒都不可取。彼此坦诚,温暖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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