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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日,国家开发银行与铭达所签订了三年期《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和保密... 2008-04-032008年4月3日,国家开发银行与铭达所签订了三年期《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今后三年,铭达所将在股权转让、项目评审、诉讼(仲裁)代理、国内发债、银团贷款、新产品合规性审查、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等领域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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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汇达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与铭达律师所签订协议,聘请铭达所作为... 2008-04-012008年4月1日,汇达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与铭达律师所签订协议,聘请铭达所作为河南、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安徽省资产清收的法律顾问,铭达所指定杨占武、刘志忠、王国峰、杨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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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人民银行大厂回族自治县永生金融服务社清算组,委托铭达律师... 2008-03-252008年3月25日,人民银行大厂回族自治县永生金融服务社清算组,委托铭达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清算业务,铭达律师事务所由杨占武任组长,崔希有任现场工作组组长,张铁军律师和杨霄律师一起组成清算工作组进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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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铭达律师所续签法律顾问,铭达所... 2008-03-182008年3月18日,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铭达律师所续签法律顾问,铭达所指定杨占武、王志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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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 2007-07-032007年7月,铭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接收人民银行历史遗留资产的专项法律顾问。铭达所由杨占武、刘志忠、王国峰律师组成顾问小组,赴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和安徽省进行工作。